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企业宣传片资讯

张艺谋一天深陷两重风波 被曝拍宣传片涉嫌抄袭

www.zjrb.cn 诸暨网 2012-8-9 11:03:51 来源: 华商晨报 编辑:缪海军
  边是不断被传言与各个公司以天价签约合作,一边是接二连三陷入宣传片风波,对于接踵而来的负面新闻,张艺谋依旧选择概不回应。”  记者随后登录到成都人“鲜琦”的个人微博,但是发现上面并无有关张艺谋剽窃以及《新桃花源记》的相关新闻。

张艺谋宣传片涉嫌抄袭

边是不断被传言与各个公司以天价签约合作,一边是接二连三陷入宣传片风波,对于接踵而来的负面新闻,张艺谋依旧选择概不回应。

昨日,有两则围绕着张艺谋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一则是筹资20个亿成立个人产业基金,另一则是张艺谋2003年为成都市拍摄的宣传片涉嫌抄袭。

自从与老搭档张伟平分道扬镳后,张艺谋首先被传外签CAA,内签小马奔腾,之后又被传天价签约万达影业。昨日,关于老谋子的新动向又有新的传闻——联手坤宏传媒打造“张艺谋文化产业基金”,首期募资高达近20亿。

对于围绕着张艺谋工作动向的各种传闻,张艺谋助理庞小姐的电话长时间处于“无人接听”或者“正在通话中”的状态。

昨日,本报记者就两则新闻进行跟进调查,两则新闻的可信度均值得怀疑。

关于最新一则传闻,在合作形式上来看,是又有新的突破,这家此前并未被媒体关注的“坤宏传媒”借着张艺谋的大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。消息指出,张艺谋和坤宏传媒正在着手筹划“张艺谋文化产业基金”,款项已经高达20亿人民币,将用于张艺谋电影以及大型艺术作品的商业开发和市场运营,款项由张艺谋全权支配和规划。有了这笔钱,张艺谋将不需要再和任何公司签约,想做什么,只要使用这笔基金投资即可。之所以成立此项基金,爆料人称:“年过六旬的张艺谋不愿意再为他人做嫁衣,不如干脆以自身的品牌价值去筹款,自己为自己打工。”

对此,坤宏传媒一位负责人王女士则站出来暧昧回应。对于张艺谋是否联手坤宏传媒,这位女士并未否认,只是怒斥爆料人:“目前正是洽谈的敏感时期”,她还直指爆料“内容有些夸张”。对于张艺谋是否真的成立了这个基金,王女士的回应显得模棱两可:“传闻中很多细节和内情有不实和夸张成分,对于具体合作方式和细节,目前还不便多谈。”

那么,张艺谋是否要筹资20个亿成立个人基金?消息的可信度有多少?

昨日,本报记者致电张艺谋一位圈内好友。对方表示:“现在关于张艺谋的假消息满天飞,你可以看到一个现象,不管消息可不可信,不管什么公司,只要搭上张艺谋来炒作,马上就有很多人关注。其实张艺谋目前的工作状态差不多就是自己干,身边有一堆常年合作下来的伙伴,有活儿干的时候,大家就凑在一起。但是近期内,张艺谋并没有想成立什么工作室,或者成立自己的公司。按照目前的计划,张艺谋会跟某家公司就某一个单体项目签下合作协议,但是他不会把自己签给任何一家公司。他目前的工作非常自由。”

传言

自立门户

20亿筹建个人产业基金

知情人士:张艺谋没有自己成立公司的计划

1

有人说他筹资20亿成立公司单干

有人质疑他拍的成都宣传片涉嫌剽窃

8月6日,旅美作家李麦逊通过个人微博帮助他的成都朋友——作家鲜琦揭露张艺谋2003年拍摄的成都宣传片涉嫌剽窃。

在微博中,李麦逊透露,8月1日,在成都的一次饭局上,50多岁的作家鲜琦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。这次饭局过后的两天,他收到了一封来自鲜琦的邮件,在邮件中鲜琦爆料:“张艺谋于2003年拍摄了城市形象宣传片《成都,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》。但是,知情人透露,此片的执行导演却是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讲师吴杰,张艺谋只是在拍摄前曾来过成都。”在文中,李麦逊透露,当年成都市为拍摄这个宣传片花费了近千万元,该片共有5分钟、60秒以及30秒三个版本。问题的症结在于,宣传片在内容上,抄袭了作家鲜琦早年间创作的《新桃花源记》。

那么,为何2003年拍摄的作品,直至2012年的今天才由“原作者的朋友”站出来直指张艺谋和吴杰抄袭呢?

李麦逊在文中解释:“原作者鲜琦作为成都人,对于任何正面推广成都的活动在感情上很认同,不愿意‘找事儿’;张(艺谋)当时拥有强大的话语权……即使举报,有可能抓‘蛇’不成反被‘蛇’咬。”

记者随后登录到成都人“鲜琦”的个人微博,但是发现上面并无有关张艺谋剽窃以及《新桃花源记》的相关新闻。

目前,网上流传的《成都,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》的视频中,并没有张艺谋的署名,而2003年,张艺谋确实因拍摄城市宣传片事宜去过成都。

至于宣传片内容是否涉嫌抄袭,记者又联系成都当地记者,对方表示,这位“作者鲜琦”在当地并不是知名人士,对于这部名为《新桃花源记》的作品,国内几家图书知名网站也没有售卖。

目前,张艺谋方面及成都市官方部门对此未作任何回应,这到底是不是一场借着张艺谋的名声翻出陈年旧事进行的炒作行为,目前尚无定论。

宣传片作品
宣传片资讯

微信交流:
13714062718

QQ交流:271025112

电话:0755-8266 1011
电邮:271025112@qq.com
邮编:518029
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美芝大厦西座二楼 先锋广告位置地图
粤ICP备11093572号
深圳市先锋广告有限公司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!
Copyright Shenzhen Pioneer AD ©2004.All rights reserved.